2008年7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古法 回眸
“请君入瓮”原是法外之刑
法晚

  唐朝高宗去世后,武则天排除异已,废中宗为庶人,逼杀太子于巴州(今四川省巴中),从而登基成了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女皇帝。
  但是,这种史无前例的“男事女主”,使李唐王朝的宗室和一些大臣怨恨不服。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,武则天除了动用军队、消灭反对自己的武装外,还大兴冤狱,用酷吏、施酷刑来镇压一切心怀不满之人。
  她重用来俊臣、周兴、索元礼等酷吏,鼓励告密,乱杀无辜,滥施法外之刑,其手段之残酷,令人发指。
  这些酷吏对捕来的嫌疑犯或“罪犯”,每次提审,不问原由,不分轻重,就用刑罚,如,醋灌鼻子、用泥将人脑袋糊严、竹签钉指、悬发熏耳、膝跪碎瓦、方梁压踝、断粮数日而昼夜审讯等等,直至“犯人”忍熬不住,求饶认“罪”为止。
  这些酷刑都是酷吏们绞尽脑汁想出来的,毫无法律依据,随意施用。其中“请君入瓮”也是当时酷吏施用的一种法外之刑。
  公元691年,有人欲谋反,被武则天发觉,予以严惩。后来,武则天又追查出他们的同谋还有大臣周兴,便命令来俊臣审理此案。
  来俊臣接圣旨后,便马上设计实施。一日,他以请客为名将周兴邀来喝酒。酒过三巡之后,来俊臣对周兴说:“有个犯人,不肯认罪,所有刑罚都用过,此人还是不招供,请问老兄有何妙计?”
  周兴不知是计,遂献计说:“可找来一个大瓮,用炭火从四面围烧炙红,请他入瓮,保管他望而生畏,何事不招?”
  随即,有人抬来一大瓮,以火环烧后,来俊臣陡然变色,对周兴说:“现在有人告发老兄谋反,女皇命小弟来审问你,那么就请君入瓮吧!”
  周兴半信半疑,说:“老弟,别开玩笑了,快快给老兄斟酒吧。”话音未落,上来几名武士将周兴五花大绑,准备放入瓮中。周兴见势不妙,惶恐地跪倒认罪,连连磕头求饶。
  按照唐律规定,谋反罪应当处死。武则天因周兴以往告密有功,又曾助她排除异已,所以,将他免死,流放岭南。但是由于周兴平时作恶多端,害人无数,行至半程即被仇人用刀碎剐而死。
  无独有偶,暴君用酷吏,酷吏用酷刑,中外皆然,相传,古希腊雅典也有类似的事情。一个名叫匹瑞勒斯的人,曾为阿加里筒塔的暴君法拉利制造了一只铜牛作为刑具。行刑时,只要刽子手把犯人送入铜牛,在牛肚子下面烧火,就能活活把人烫死。法拉利看后很高兴,认为这是一个发明,于是,他下令让铜牛的发明者匹瑞勒斯第一个来试验。结果,匹瑞勒斯被这只铜怪物活活折磨死了。
  后来,人们就把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叫做“请君入瓮”。